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根据《山西科技学院关于青年志愿者寒/暑假志愿服务经历和时长的认定材料通知》及相关文件,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及暑假期间个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按要求开展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一、认定范围
(一)认定对象
具有山西科技学院学籍的所有学生。
(二)认定区间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暑假期间:2024年7月6日—2024年9月1日
二、认定说明
(一)个人提交认定材料说明
以班团支部为单位进行认定审核,需认定的个人向班团支部提交以下认定材料。
1.志愿服务证明材料,分以下两种情况。
(1)参加的志愿活动在“志愿汇”APP系统上记录,则通过“志愿汇”APP系统打印服务证明,步骤见附件1。
(2)参加的志愿活动未在“志愿汇”APP系统上记录,则由活动组织方开具志愿服务证明,证明须包括志愿者信息、活动名称、服务岗位、服务时长、服务内容等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2《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模板》。
2.个人志愿活动照片
提供1-2张个人所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代表性照片(照片包含志愿者本人)。
注意:对参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各班班长、团支书可下载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志愿服务活动认定名单》审核其参与活动的真实性,学生个人无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二)班团支部认定步骤
1.各班班长、团支书按照要求收齐材料进行审核。
2.材料审核无误后,对应学生手册中志愿服务相关说明为每位同学核算加分分值及星值,总分不超过5分。
服务时长 | 星级 | 分值 |
小于或等于40小时 | 一星 | 1分 |
41-70小时 | 二星 | 2分 |
71-150小时 | 三星 | 3分 |
151-250小时 | 四星 | 4分 |
251小时以上 | 五星 | 5分 |
3.对应填写附件4《XX班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及暑假学生志愿服务情况统计明细表》。
4.将明细表和班级成员的所有支撑材料在班级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全班同学在表格下全班签名栏处签名。
(三)各分团委提交材料说明
班团支部审核无误后,将个人证明材料及附件4《XX班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及暑假学生志愿服务情况统计明细表》提交至各分团委,请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安排专人将材料收齐,在抽查审核材料真实无误后,填写附件5《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及暑假学生志愿服务情况汇总表》于2024年9月13日18:00前发至校团委邮箱:tw@sxist.edu.cn,邮件主题为“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志愿服务认定汇总”。
注:学生个人证明材料及带学生签名的班级统计明细表,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自行留档。
三、注意事项
(一)个人每日可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长不超过8h,若证明材料上超过8h,按8h计算。
(二)每项志愿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如不符合上述说明或缺少任何一项,均认为是不合格材料,不予认定。
(三)参与未在“志愿汇”等志愿系统中注册且具有盈利性的企业单位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学校对于相关证明不予认定。
(四)实践活动不等同于志愿活动,只有符合志愿服务属性的实践活动学校才予以认定,“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无论是否录入志愿汇中,均不属于志愿服务活动认定范围。
(五)未能提供规范性的志愿服务证明的,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认定志愿服务经历和时长:
1.证明出具单位不符合要求或未得到授权的。
2.志愿服务证书未清晰注明活动信息、服务时长且组织单位未能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
四、相关说明
(一)个人及班团支部对其提供和认定的志愿服务经历和时长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二级学院分团委根据其提供材料对其志愿服务经历和时长进行补充审核认定。如过程中有异议,由班团支部和本人进行补充说明和解释,在进一步补充证明但仍无法消除疑问之前,将暂不进行认定。
(二)认定志愿服务情况,个人及班团支部不得弄虚作假,应实事求是提供认定材料。若认定过程中,经二级学院分团委或校团委查实有弄虚作假材料者,将取消该生及该班级今年所有的评先选优资格。
附件:1.“志愿汇”APP时长证明查询及下载步骤
2.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模板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志愿服务活动认定名单
4.XX班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及暑假学生志愿服务情况统计明细表
5.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及暑假学生志愿服务情况汇总表